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0-04-23 17:45来源:本站原创 |
按照中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去年9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安康市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事权划分及职责调整意见》(安政发〔2018〕24号),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按权责清单划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同时,将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承担的查处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行为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并将两局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支队、规划监察支队整建制连人带编划转,以集中履行行政执法工作。
在市委编办的主导下,我局共向市城管执法局划转权责事项33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29项(涵盖房地产、建筑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类各1项。我局主要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城管执法局报告和移交,由执法局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截至目前,我局权责事项在单位网站上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并公示了法规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存在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上级取消的许可项目继续实施、以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准予行政许可等情形,也未出现违纪、投诉等现象。
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由于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制科室,我局选聘了一名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行政诉讼、重大决策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中,我局执法队伍整建制划走,但行政执法事项没有全部划转,仍留下了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二是在行政许可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尤其是文字记录、保管、制作入卷上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三是在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好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二)加大衔接力度。加强同市委编办、市城管执法局的衔接,将剩下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继续划转至城管执法局,以实现由一个主体集中履行行政执法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学习提升。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本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项制度”,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制度,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