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9-12-17 14:33来源:本站原创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要求,根据《陕西省节水型企业考核标准》相关规定,经过对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安康巴山丝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验收考察,符合申报节水型居民小区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12月26 日(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业主如有异议,可向以下单位进行反馈。
安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0915-3318125
安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