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谁?
答:中省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2.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2019年中央户均补助1.4万元,省级户均补助5000元,要求市县户均配套不少于7500元,中省市县各级补助户均不少于2.65万元。各县区应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具体分类补助标准。
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是什么?
答: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危房鉴定必须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确定的鉴定项目进行,危房危险等级分为A、B、C、D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简明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4.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要求是什么?
答: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筑面积。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面积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5.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是什么?
答:整栋危房为D级的,原则上原地拆除重建,局部危险C级的,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原则上实行原址重建,原址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考虑依托其它居民点重建。
6.农村危房改造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住建部要求当年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建设,次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我省要求,2019年度中央下达任务,陕南关中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3月底前要全面开工,6月底前全面竣工,9月底全面完成入住;陕北地区力争在4月底前全面开工,9月底全面完成入住。
7.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什么?
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8.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是什么?
答: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住建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
9.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要求是什么?
答: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补助资金应足额拨付到户。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10.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前需要准备什么工作?
答:各市县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市级危房改造专家,对危房改造管理、技术及建筑企业帮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要规范住房安全等级鉴定程序、标准和内容,建立培训台账并导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信息监管系统,切实提高住房安全排查的质量。
11.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要求是什么?
答: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表》逐村逐户逐项开展核查,确保不漏一户,准确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性,并将排查结果告知被排查对象。排查结果必须经农户签字认可,对于排查结果农户拒绝签字的,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鉴定结果。要强化质量意识,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改造技术方案,保证改造后住房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1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信息录入的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未排查的农户住房安全信息,排查时要利用省厅开发建设的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系统的手机)现场录入农户住房信息并及时进行审核,确保排查一户录入一户,完善一户审核一户。对于已排查的农户住房信息,可电脑登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信息监管系统录入农户住房排查信息。
13.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与扶贫部门信息如何共享?
答:对于2019年中央下达任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省厅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每月推送至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平台根据推送的数据提取竣工时间,更新“八个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中的农户住房安全信息。对于住房安全排查信息,县级住建部门要做好与同级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扶贫部门根据住房质量安全排查信息全面核实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贫困户住房帮扶措施信息,确保贫困户实际享受住房帮扶情况准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