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9-04-29 17:07来源:本站原创 |
为进一步深化市住建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充分动员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市住建系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把综治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融入工作全局、并入业务开展,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制定的具体举措,及时宣传我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住建系统典型案例以彰显法治权威。宣传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反映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着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1、宣传 中、省、市做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增强公众安全感的思路举措、工作动态和实际成效。
2、宣传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4个方面整治重点,以及政法、组织、纪委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基层整治生态、巩固基层政权的工作成效。
3、宣传各级各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依法打击情况,以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和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宣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排查矛盾纠纷、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特色亮点。
6、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及举报、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方法、途径,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的可喜变化,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勇气。
7、宣传我局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重点加大对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领域、住房公积金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完善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8、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9、加强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做好机关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工作。
三、 宣传形式
1、认真做好日常宣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微博、街面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体,通过设置专题、开辟专栏、创办专刊、制作展板、印刷画册、发放宣传品、摄录专题片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努力营造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图的浓厚舆论氛围。
2、扎实搞好集中宣传。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在3月11日至17日和10月8日至14日,集中开展两次综治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组织由局扫黑办统一安排,各县区住建系统宣传活动由县局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部署。
3、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住建局及局属副县级单位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能和职责任务,精心制定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和目标任务,加强内部宣传教育管理,逐级夯实目标责任任务,切实将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搞活、搞实,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细化完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率、知晓率和认可度。
2.加强协调,强化联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开展宣传活动。不仅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还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3.加强信息归集,做好台账管理。各县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宣传活动情况、新闻宣传报道、舆情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编写工作简报,并及时报送至局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