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人防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

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9-04-29 17:02来源:本站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的通知》(中发〔2018〕3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18〕4号)、《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安综治办字〔2018〕3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8〕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创造文明安全的城市建设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柏林    市住建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张世松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兆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波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万里    市住建局纪委书记

段平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何向发    市住建局副局长

田曙安    市住建局总规划师

晏筱波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贤良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  员:政办科、监察室、城建科、房产科、建管科、村镇办、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中心、市政处、绿化处、棚改办、市容两厂(场)办、质监站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三、重点领域

要明确扫黑除恶工作摸排打击重点,一是扰乱建筑行业的建设秩序,非法招投标强揽工程、强卖强买、使用暴力威胁、围堵滋扰等手段干扰建筑企业正常生产、施工建设等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二是房地产领域,以胁迫方式违法将未竣工验收的房屋强行交付,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有组织地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黑恶势力;三是要着重加大政府重点工程的黑恶势力的摸排治理,尤其是泸康大道、高井一路、水环境PPP项目、一江两岸PPP项目、北环线PPP项目等重点在建项目背后黑手、强卖工程、阻工等黑恶势力

四、工作安排

 (一)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政办科负责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监察室监察室负责做好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事宜。城建科负责做好指导各县区城市建设等领域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房产科负责做好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公司等领域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建管科负责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安全生产、质量检测等领域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村镇办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村镇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中心负责做好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和住房租赁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市政处负责做好中心城市在建项目、市政建设和维护等相关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绿化处负责做好中心城市绿化、公园建设及维护等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棚改办负责做好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市容两厂(场)办负责做好城市市容、城市户外广告等相关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治理工作质监站负责做好各工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参与工程建设、强卖建材、影响工程质量等方面监管职责。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要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征迁安置、重点项目建设和物业服务等职能领域的宣传工作,采取标语上墙、悬挂条幅、LED屏播放、培训会议等形式,确保在建工地从业人员广泛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最大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率及参与率。二是局政办科要加强我局官网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刊发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积极提供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新闻稿。三是局党委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入调查,精准摸排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要对相关领域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将中心城市建筑工程、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房地产、小区物业中存在强揽工程、煽动闹事、恶意竞标、强行阻工等问题作为重点线索纳入排查范围,进行深入调查,要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一案四查”制度要求,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督导工作,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要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对存在问题不护短、不遮掩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移送机制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各自职能范围内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情况,统一管理,建立线索摸排台账,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摸排照片及工作台账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扫黑办沟通及对接,每月25日前向市扫黑办报送当月全局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半年向市扫黑办报告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并及时将收到的扫黑除恶势力线索报送局纪委。局纪委要牵头负责做好黑恶势力线索移送上报工作,局监察室、局政办科要协助配合,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和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局党委汇报,该整改的整改,该移送的移送,该上报的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和整体仗。

(二)加强制度保障,夯实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参照工作方案,对照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导考核。一是局政办科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二是局城建科要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瞒报、误报的相关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局监察室要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