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人防办)关于印发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9-04-29 17:00来源:本站原创  
 

安住建发〔20191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中心,各工程指挥部(项目部)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扫黑字〔20184号)要求及市局《关于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包抓责任制的通知》(安住建发〔2018280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拦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沙石料供应,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阻拦施工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科、建管科

二、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寻衅滋事、恶意投诉等问题。

责任单位:招标办

三、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恶意拖欠、暴力讨薪、聚众滋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建管科

四、在房地产市场领域,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或者其它方式,恶意吞并其它房地产公司,垄断房屋装修施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自扰业主、煽动闹事、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阻碍项目建设等问题。

责任单位:房产科

五、在燃气经营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组织煽动闹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燃气办

六、在公园景区管理服务中,暴力从事强买强卖、欺诈恐吓游客、聚众煽动闹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绿化处

七、违规进行渣土车运输,不按照制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采取威胁、恐吓、盯梢、尾随等手段阻挠正常渣土施工、运输,把控渣土运输,扰乱渣土市场管理等问题。

责任单位:质监站

八、在土地征收拆迁中,煽动闹事、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揽拆除工程、恶意竞标、阻拦施工等问题。

责任单位:征收办(棚改办)

九、在房产中介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暴力驱逐承租人、发布虚假信息强迫交易、非法集资、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等问题。

责任单位:房产科

十、在物业服务中,严重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自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强制收取或敲诈业主及物业公司钱财,强行指定装修公司或使用装修材料等问题。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中心

十一、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交回扣等问题。

责任单位:村镇办

十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干预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审批,实施违法建设等问题。

责任单位:规划审批科

十三、住建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