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8-11-29 17:29来源:本站原创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相关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陕建发〔2018〕380号)和《转发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陕建发〔2018〕3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2.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