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8-11-29 17:21来源:本站原创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相关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8〕345号)和《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陕建发〔2018〕3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2. 省住建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

诺制的通知》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