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规划局发布时间:2018-11-22 17:13来源:本站原创 |
由于机构撤并,原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于2018年7月关闭。现将原网站已公开的2014年至2017年预算、2014年至2016年决算重新公开。
为了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现将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三)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康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各项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制定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政策,指导、审查全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编制,并对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管辖范围内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整制度。
(六)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验收、预算、决算、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等工作;负责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实施。
(七)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或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工作;负责预算和使用管理人防经费。
(九)负责制定全市城市防空袭预案;组织开展全市人防行业宣传、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
(十)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城市规划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工作。
(十二)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督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测绘资质和地图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市场交易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承担中心城市中省驻安和市直单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人防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施工、勘察、测绘、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含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七)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缴使用工作。
(十八)指导安康城市规划协会、建筑业协会、建筑学会等学术社团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分区安排的其他工作和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今年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强化责任,主动作为,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第一,以完善规划为重点,加快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县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要抓紧报审,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覆盖率年底要达到85%以上,县城专项规划编制要同步跟进;中心城市要抓紧编制“一江两岸”景观规划,积极启动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月河川道城镇带规划研究等专项课题,出台标准严控江南城区开发建设。二是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我们要主动作为,在新项目、新区建设中全面推行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使城镇建筑错落有致;旧城区、老旧建筑改造也要重视城市设计和修补,解决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恢复城镇功能和活力。三是要加强城镇风貌塑造。要立足本地自然景观特色,彰显文化自信,更加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地域特色;更加注重以自然为美,融入好山好水;更加注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打造城镇精神,树立开放文明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城镇主轴线、视廊、界面、节点的控制研究,形成富有景观风貌特色的城镇空间发展意向;四是要加强城镇绿道、风道建设。要积极将城镇绿道、通风廊道建设纳入到城镇规划建设中。五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在率先完成石泉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积极起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六是严格规划执法。要以规划法律法规、规划强制性标准、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城乡规划执法工作,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两违”建筑,牢固树立规划的法律权威;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稽查工作。
第二,扎实推进建筑业发展。继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一是扶持建筑业特别是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建筑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在建筑企业“请进来、走出去”方面搞好服务,加强建筑业产值统计,力争今年全市建筑业产值突破100亿元。二是强化勘察设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积极引导本地勘察设计企业增强实力、内引外联,培养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专业设计队伍和骨干人才。三是提升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继续充实完善“四库一平台”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做好资质换证、动态监管、电子招标、施工许可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改革。今年省厅将我市列为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市。市规划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牵头开展调研,明晰改革方向,探索改革路径。各县区要开拓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力争创出典型经验。五是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行业综合实力。
第三,持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今年要持续巩固“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全面推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认真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要持续深化文明工地创优达标活动,积极推进工地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要严把项目竣工验收质量关,坚决贯彻执行住宅建筑分户验收制度;要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不定期通报执法检查结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加大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八大员”的培训力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
第四,加快小城镇建设。一是积极筹备好全市县城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报请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县域特色镇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城建设标准,制定厅市共建重点县城工作方案,为统筹推进全市小城镇建设提供指导依据;二是加强县域副中心镇建设。要按照打造县域副中心目标和多规融合的要求,更加突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突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特色产业和人口聚集;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增加广场绿化面积,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2016年计划实施项目108个,完成投资14.22亿元。三是深入推进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加强建筑风貌引导,加快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深入发掘和充分体现地域风貌特色和文化内涵,增强“四态融合”。2016年计划实施项目60个,完成投资3.42亿元。四是加强特色镇、特色社区、特色旅游村的规划指导,发挥示范功能,推进小城镇协调发展;五是加强小城镇检查、点评和考核兑现工作,激发小城镇建设潜力,调动各方面共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
第五,以创新驱动为推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探索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机制。二是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推行项目联席会审,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三是重视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专家把关指导作用,解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四是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促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向精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第六,奋力实现人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力推进人防指挥信息建设。做好中心城区防空防汛警报设施维护、管理,为汛期做好应急准备。完成高新区10套人防警报设施规划、选址及建设。加快推进多媒体预警报知系统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人民防空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康市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人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媒体,全面提升广大群众人防意识和防护技能。三是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编制安康“十三五”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合并编制,构建平战结合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体系。完成人防质监人员培训和陕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康分站组建工作。四是不断加大人防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中心城区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修建人防工程或不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行为。加强对县级人防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人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防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正处级建制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局属5个财政预算单位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郊规划所、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局属单位中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机关统一预算。全部门在职职工132人,行政30人,事业102人。退休1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市规划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为1603.7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1207.78万元,其他资金396万元。支出预算为160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5.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88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部门基本情况表
2、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4、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5、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6、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专项预算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