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市规划局发布时间:2018-11-22 17:09来源:本站原创  
 

由于机构撤并,原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于2018年7月关闭。现将原网站已公开的2014年至2017年预算、2014年至2016年决算重新公开。

 

 

    为了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规划系统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三)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康市域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各项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指导审查我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对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市规划局管辖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市级以上发改部门立项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市规划局管辖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五)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城市规划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工作。

(七)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审批。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大型广告设施的选址定点工作。

(九)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域“数字安康”的建设、推广及应用;负责全市测绘资质和地图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市场交易、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负责中心城市中省驻安和市直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主管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施工、勘察、测绘、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建筑队伍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拟定,指导、审查全市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十六)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十七)指导安康城市规划协会、建筑业协会、建筑学会等学术社团工作。

(十八)承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2015年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市直部门公开承诺等责任分工,结合我部门本年度中心工作实际,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完成县城总规、城乡一体化规划等重要规划审查工作;完成数字安康基础平台建设;一江两岸景观规划及概念规划;编制完成新城片区、东坝片区、西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中心城市“三区四线”控规及管理规定;中心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2、汉水帝标城遗留问题处理;完成汉江大剧院概念及规划设计方案;做好重点项目规划选址,做好重点项目规划方案分级审查工作,重大项目选址前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3、全年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百亿元;扶持建筑企业增资、升级、增质不少于10户;提高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三类人员”专业培训,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提高持证上岗率,健全支付保障制度,完善落实工伤、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

4、完成4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投资3.3亿,完成12个副中心镇建设投资10.94亿元;牵头做好4个名镇(街区)和12个副中心镇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完成对12个副中心镇修编的总规或控规的技术审查;强化村镇规划管理,指导各县完成建制镇总规修编及相关规划。

5、完成G316关庙至建民公路(中心城市北环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6、完成年度双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等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规划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规划工作正处级建制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郊规划所、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为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全系统实有人员129人,行政30人,事业99人。退休1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五、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市规划部门2015年收入预算为1181.65万元,公共预算拨款873.62万元,其他资金308.02万元。支出预算为118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2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