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征收办发布时间:2018-11-22 11:51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17人,其中:管理岗位7人,专业技术岗位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补偿、旧城区(包括城中村、棚户区,下同)改造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应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房屋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组织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市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5、负责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听证会。

6、负责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7、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相关手续。

8、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助监管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9、负责监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

10、负责统计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数据,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11、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2、负责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分析按评估;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维稳工作。

13、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复议、应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4、负责组织实施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

15、负责全市旧城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旧城区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

16、配合国土部门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今年省上共下达我市棚改任务19934套,共落实棚改项目46个,截至目前已开工19952套,开工率100.1%,货币化安置14920户,占任务数74.85%。围绕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办法、货币化安置办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管理办法以及棚改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中心城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和货币化安置选房中心,测算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基准价,印发了《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汇编》,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奠定了基础。一是积极争取棚改资金。我办按照市政府抢抓棚改机遇的要求,加大棚改项目策划包装,在2014—2015年落实26个项目77.93亿元贷款的基础上,今年策划包装开行贷款项目14个,申贷规模34.78亿元,第一批6个项目14.37亿元贷款已落实,并已申报拨付资金;第二批8个项目20.41亿元贷款,已报国开行总行审批。同时,积极争取各类棚改专项资金,今年全市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10.96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2.6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2亿元、专项基金6.27亿元。中心城市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3.52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0.8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0.2亿元、专项基金2.47亿元。二是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围绕如何破解征收安置难题,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出台了《安康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投资300万元搭建了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选房中心,按照“政府搭桥、企业自愿、居民自主、市场选择”原则,运用互联网+房地产020商业运行模式,开发了一套棚改居民购房软件系统,遴选了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服务大厅,录入系统3000余套存量商品房,提供给棚改居民自主选择。同时,加强引导开发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省补助,鼓励更多棚改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有客观需求、有市场主体、见效要快”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PPP和其他模式,积极与国有企业开展棚改项目合作洽谈,使每一个项目都由有一定条件和实力的市场主体来承担,构建多元化的棚改实施主体,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工作,解决棚改项目资本金、征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中心城市拟定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框架协议》,先后与兴安公司、兴华公司、宝业公司、民荣公司、江华公司等企业进行融资洽谈,并与部分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全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PPP模式开发建设的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已如期开工,其它项目也在积极推进中。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把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深化,把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各项目指挥部,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突出责任主体,强调工作要求,形成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做好全市棚改工作的考核监督;全程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季度巡查,加大项目督促力度;按时上报棚改数据报表,动态掌握全市棚改工作进度情况;定期对全市棚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稳步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今年全市共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21.1万㎡。其中,县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18.95万㎡;中心城市2.15万㎡。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及重点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举办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培训班,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到了房屋征收工作搬得动、稳得住、能致富、零上访的目标。主要完成了城东大桥建设、金州路和316国道改造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统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情况,我办对建立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加强月报季评制度,各县区对下达征收决定的项目每月据实报送征收信息,并按季度进行排名评比。同时对全市重点项目和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做好防控预案及保障工作,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开展了西坝、金川、东坝(一期)、长春等片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二是中心城市棚改征收安置工作。围绕已启动的东坝片区(一、二期)、西坝片区(一期)、黄沟片区、高井片区、长春片区、瀛湖路片区等5大片区棚改项目,测算形成了《安康中心城市东坝片区等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及筹资方案》,拟定了黄沟、董家沟、瀛湖路等片区改造方案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目前5大片区棚改项目,东坝片区一期围绕城东大桥建设已完成江南片区拆迁工作,二期已启动东内环路及泵站管网建设;西坝片区签订拆迁协议161户、326套;黄沟片区签订拆迁协议12户、42套;高井片区签订拆迁协议72户、252套;长春片区签订拆迁协议30户、108套;瀛湖路片区签订拆迁协议5户、21套。三是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城东大桥项目涉及6个单位的房屋征收工作,按期向大桥指挥部交接了土地,积极协调市国土局加快兴华公司与东坝小学的土地置换工作;完成了金州路棚改涉及的市公安局、安康建行金州路支行、市供销商贸总公司等被征收单位及住户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及听证等工作,与相关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了反复洽谈磋商,对规划红线内的部分单位房屋实施了征收拆除;完成了316国道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涉及的17户被征收户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了东坝(三期)、高井(二期)、北环线等片区棚改项目的调查摸底及各项前期工作。

(三)务实高效,扎实推进,妥善处理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按照中心城市18个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分类处理调查报告,对第二批、第三批涉及的11个项目、42项问题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一是积极协调市国土局对西郊公园、南环东路、高井路二期和长岭南路4个BT质押地项目先后2次组织招拍挂,因无企业参与竞买,致使搁浅;待土地挂牌出让后,再对涉及的资金进行核算兑付。二是对南环干道A标段、B标段、南环西路、文昌南路4个项目涉及的兴华公司土地遗留问题,通过积极协调、组织市国土(信息中心)对涉及的土地面积反复重新测量、计算后还给予补偿的7.43亩土地进行了评估,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给予货币补偿,将于近日与兴华公司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三是滨江1号地正在由城投公司就占用土地补偿问题进行谈判。四是汉水帝标遗留问题,市规划局已就置换土地下达规划选址意见,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五是满意公司的土地遗留问题,已妥善解决。

(四)强化措施,夯实任务,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局党委下达的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我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成果,自觉克服无车辆等实际困难,主动作为,对下达的12户扶贫帮困对象进行了多次深入走访慰问,制作了扶贫联系卡,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制订了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帮扶措施。我们根据脱贫攻坚行动统一要求,在帮扶对象家里,深入宣传涉农惠农政策,了解各贫困对象的治贫原因和实际情况,对12户帮扶任务进行了分解,按照领导包联、科室包抓、党员干部结对子的办法,将每户扶贫任务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同时在扶贫户产业增收、技能培训、助学助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五)强化作风,廉洁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党支部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提早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强化支部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党员干部“基本责任”,党支部“管党责任”,不断强化政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办门户网站、手机+党支部等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人人了解、人人关注“两学一做”浓厚氛围。组织党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教育全体党员筑牢宗旨意识。充分利用网络,上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让党员干部自主浏览下载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入行。二是抓学习,强化作风。利用“七一”建党95周年,组织全办人员观摩了双乳镇三同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见学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地《沈氏家训》,并组织科以上干部参加局党委组织的赴安康监狱观看警示教育,通过各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效提升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抓落实,廉洁自律。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市委“十项规定”和市纪委六次会议精神,讲纪律、守规矩,坚守二十个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始终坚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党员队伍。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创建创优工作。按照局党委2016年综治平安创建创优工作方案要求,我办始终把综治平安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放在全办工作的第一位,早安排、早部署,早介入,贯穿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工作全过程。成立了综治平安创建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对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工作中可能引发矛盾的各种预警性、苗头性信息,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矛盾点和纠纷隐患,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联系、组织座谈等形式,第一时间收集和汇总相关信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解劝导工作,把小矛盾、小纠纷、小案件化解在初始阶段。注重讲究调处的策略,分析问题,找准症结,立足于疏导化解,坚持说服教育,做思想工作,及时予以调处化解,消除矛盾隐患,不让小问题、小矛盾成为工作中的障碍,及时化解各种可能干扰影响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推进的不稳定事端,确保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全年共办理提案议案17件,回复率及满意率均100%,并对局交办的信访维稳案件,已全部高标准、高质量的办理完成。

四、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我办部门预算收入98.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98.1万元(其人员经费支出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附: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预算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