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8〕32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前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减少环节、简化流程,切实提升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效率。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