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