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