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及一江两岸景观提升PPP项目信息公开

作者: 未知发布时间:2018-10-19 16:04来源:本站原创  
 

项目名称  安康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及一江两岸景观提升 PPP 项目

项目类型  新建

运作模式  建设-运营-移交(BOT)

所属行业  市政道路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北大道综合改造(含汉江大剧院辅道)、巴山路综合改造、金州北路道路改造及白天鹅广场提升改造、滨江 1 号地交通组织及广场景观工程、南平路一期、高井一路北段、解放路综合改造、南环快速干道综合改造、育才东路综合改造、新罗寺遗址公园、金堂寺公园、长

岭南路文化宫广场。

 

合作期限

项目整体合作年限为 N+10 年,其中项目总建设期 N 小于等于 4 年,项目运营期为 10 年。针对具体子项目,若其开工期较晚,按照其开工期开始

计算其建设期 n 年。

 

资本金比例

本项目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为 220667.00 万元,资本金比例为30%,即 66200.1 万元,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股权结构

政府与社会投资人拟按照 10%:90%的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即政府方出资 6620.01 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 59580.09 万元。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即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提供道路及附属设施运营维护。政府将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弥补其建设投资、维护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

 

相关配套安排

政府部门负责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咨询服务等工作,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若上述费用已发生或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发生的费用可先行支付,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三方协议,由项目公司返还政府方或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内部收益率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上限 7%

实施机构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

政府方出资代表 安康市城投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拟进行资格后审,即不进行资格预审,在磋商时统一对磋商报名投资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

 

履约保障

项目磋商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运营维护保函为人民币 300 万元,在项目期限终止前三年及缺陷责任期内,

维护保函的金额应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投资人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投资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截止磋商文件购买日投资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以投资人近 3 年内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本次评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磋商标的报价、社

会投资人实力评估及磋商方案综合评审。

 

项目公司管理结构 

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投资人委派 4 人,政府方委派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投资人委派董事担任,并经政府方书面同意;设副董事长 1名,由政府方委派董事担任。

总经理由投资人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总监由政府方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项目公司设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部门负责人;政府方委派 1 人担任副总经理。

项目公司设监事 3 名,由政府方委派 2 人,投资人委派 1 人

 

股权限制 

PPP 项目公司股权锁定期为运营期 2 年,在 PPP 合同签署后运营期 2 年内(不包括建设期)项目公司社会方股东不得转让股份;运营期 2 年之后, 经住建局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向符合 PPP 合同规定条件的受让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政府方没有接受股权受让的义务,但是有受让的优先权。

 

付费方式 

本项目的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等额支付,即在整个运营期内政府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服务费金额相等。具体的支付金额以竣工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总投资数,按照 PPP 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后的每年支付金额为基础,在支付当年按照市住建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评分进行调整。

每半年支付一次。

 

考核评价 

本项目将采取绩效考核。

绩效评价 85 分以上视为及格,每半年支付额=基数额全额;

85 分以下,每半年支付额=基数额全额-(85-实际得分)*100 万元。(注: 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养护内容 

项目公司在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只负责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运营维护。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道路(含路基、路面、边坡、人行道、桥涵、交通标识等)、雨污管网、应急处理以及与本项目运营维护相关的设备设施等。

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公园、车库、人行通道、广场及相关绿化亮化工作等在建设完成后交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运营,项目范围内涉及到的地下综合管廊在由项目公司建设完成后,由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进行管廊运营与维护,项目公司只负责管廊的建设工作。

 

期满移交 

PPP 项目合同》期满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