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8-07-27 16:37来源:本站原创  
 


安规字〔2018〕152 号


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动态监管,做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保障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陕西省测绘资质巡查办法》和《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决定于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度测绘资质抽查时间为2018年5月—9月。


二、抽查范围

我局负责安康市域内的21家丙、丁级测绘资质抽查工作。本次抽查比例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15%(2018年被抽查单位通过省测绘局提供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软件确定,名单见附件1)。


三、抽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巡查

1. 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从事测绘活动是否符合准予测绘资质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有否履行法定义务等。

2. 对测绘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测绘项目依法应当施行招投标的,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二)测绘质量检查

1.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情况。

2. 对测绘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实际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测绘仪器的检定情况。

3. 对各领域测绘活动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对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4. 对测绘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技术设计中使用标准的有效性;技术设计中采用精度指标的合理性。

(三)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对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测绘单位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建设、保密设施配备、涉密测绘成果生产、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使用、涉密人员保密培训教育等情况。

(四)地图管理监督检查

对公开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监督检查。地图是否获得审图号,是否正确标注审图号,是否送交样本或履行备案,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开地图管理规定的问题等。


四、抽查程序

(一)书面通知

抽查前5个工作日,向被抽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具体抽查时间。

(二)实地检查

组成测绘资质检查组,到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原始记录和证件材料等。

1. 听取被抽查单位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测绘资质单位近两年的项目以及成果质量、保密管理等基本情况;

2. 查阅、核对与测绘资质抽查内容相关的证书、发票、合同、单据、凭证,近两年开展业务项目的文件资料等;

3. 在测绘资质抽查中,被抽查单位有测绘项目在外地作业的,检查组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实地核查的,可以联合或者委托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管部门进行人员及仪器设备等内容的实地核查。需准备的相关资料见附件3;

4. 根据测绘单位2016-2018年完成测绘项目汇总表 (见附件2),抽取测绘单位1-2个项目,对测绘成果质量情况进行抽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见附件4;

5. 检查组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填写测绘资质抽查记录和有关情况登记,被抽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三)反馈意见

在实地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被抽查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需限期整改的测绘资质单位,整改完成后须报送整改报告,整改不合格的应重新整改,直至合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结果将作为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对拒绝、阻挠或者不予配合抽查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不良信用记入该单位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四)总结通报

全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束后,市局将对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和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抽查工作中不配合的单位予以通报。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被检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 资质 等级 监督检查项目 备注
测绘 资质 成果 质量
1 安康市精正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安康市西大街33号
2 安康市蓝图信息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安康市金州康城A3-4单元301室
3 安康市天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环路党校新村1幢东单元402室
4 安康市金诚测绘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建设大厦一楼
5 汉阴县精益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汉阴县北城街84号睿正小区二楼
6 陕西佳鑫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44号

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组长:杨帆 检查组成员:吴笛、杨栋、周小庆、吕瑞康



附件2:


测绘单位完成测绘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测绘资质等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作业时间 项目所在地 测绘项目概况 成果验收单位及质量情况
1




2




3




4




                                                     填表人:               复核人:                                填报日期:



附件3:


测绘资质巡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测绘单位资质证书、组织框架及机构设置运行图;

三、测绘单位人员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四、仪器设备及软件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五、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六、测绘质量体系制度及运行情况;

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材料;

八、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材料;

九、测绘单位信用信息情况材料;

十、测绘单位遵守测绘法律法规和普法工作的情况材料。



附件4:


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需准备有关材料

一、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相关资料

1、测绘单位完成测绘项目汇总表

2、各资质单位应按所填完成测绘项目清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现场抽检。一般项目应准备资料如下:

a)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

b)被检项目生产期间使用仪器检定证书及仪器检校资料,软件测评报告;

c)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d)产品数据、元数据、图历簿;

e )控制测量布点图、观测手簿、计算书、成果表及点之记;

f )图幅接合表;

g)检查验收记录、报告等。

3、其他相关资料。

二、注意事项

1. 所提供的纸质资料应由被检单位加盖公章或测绘资料专用章。

2. 对现场抽检成果,被检单位应提供电子版成果并刻录光盘,并标识被检单位名称、数据内容、联系人、电话。

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将依据《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GB/T 1813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