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7-03-03 17:26来源:本站原创  
 

一、重点任务分工

(一)我局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13项)

1、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保障科、棚改办、保障中心

2、实施安康大道、江北大道、环城南路改造和黄沟、七里沟、石张大道、西坝防洪工程建设,加快西津公园、东坝内环路及排涝工程、江滩公园三期、黄洋河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市政处、绿化处、各项目指挥部

3、有序推进东坝、西坝、西关、兴安、高井、东关等片区棚改,完成2.6万户棚改任务;加快实施金州路、兴安路二期和巴山路、金州北路、中心广场和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加快张岭、火车站等片区棚改。

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张兆明、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市政处、绿化处、棚改办、各棚改片区指挥部

4、实施长春路项目。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市政处、棚改办

5、实施新罗寺公园、鹭湾中央公园项目。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项目科、绿化处、市棚改办

6、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抓手,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九大工程”。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村镇办、市容两场(厂)办

7、突出沿江、沿河集镇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扩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确保汉江水质稳定达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市容两场(厂)办

8、推进汉江公园提升改造。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绿化处

9、启动中心城市“四网同线”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实施供水排水、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等项目。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政处、各项目组

10、实施翠屏路、泸康大道、西津公园、北门广场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张兆明

责任单位:项目科、市政处、绿化处

11、加大气化工程推进力度,力促中心城市和9县城气化率达到90%60%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燃气办

12、结合“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干道建设,完善电力、通讯、供排水以及便民广播、治安警务、运动健身、绿化美化等设施。

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何向发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政处、绿化处、棚改办

13、启动安康大桥北桥头、香溪路口、七里沟等交通组织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再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全力推进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1000个。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

责任单位:市政处、市容两场(厂)办

(二)我局配合落实的工作任务(48项)

1、抓好天贸物流城、钒氮合金二期、建筑模块装配等重大产业项目。(牵头单位:高新区)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2、发展壮大消费经济,加强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各类专业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政处

3、加快推进天一城市广场项目。(牵头单位:高新区)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加快推进恒口500万吨货场项目。(牵头单位: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办

5、强化全域全景和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与特色城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文化体育融合,完成4A景区整改提升和凤凰山景区等10个旅游项目策划规划。(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办

6、突出抓好中心城市“一江两岸”、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秦岭、巴山等景区景点提升建设,积极推动南宫山创建5A景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绿化处

7、对标一流的国家高新区,围绕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现代城市新区,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建设力度。(牵头单位:高新区)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8、围绕镇级市、建制区的目标定位,坚持多规合一、产城融合思路,突出抓好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强恒口古镇保护开发。(牵头单位: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办

9、坚持“湖城一体”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深化开放合作,强化选商选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围绕“湖城一体”,系统谋划瀛湖中心城市安康湖(汉江旬阳库区)一体化发展,融合山水、人文等元素,打造城在湖中、湖城一体的特色旅游观光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1、规划建设“一江两岸环江百里”,统筹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亲水体验、休闲观光等重点工程,建设环江自行车和国际马拉松赛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91011三项工作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城建科、市政处、绿化处、市容两厂(场)办

12、严格规划管控,严惩乱批乱建。(牵头单位: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13、围绕撤县建市、工业转型和城市品质提升,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培育壮大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产业,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水平,努力在率先发展中走前列、树标杆。(牵头单位:旬阳县政府)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14、强化特色小镇理念,坚持规划引领,以基础配套、功能提升为切入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村镇办

15、推进张滩、县河、石梯片区发展,建设城东新区。(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棚改办

16、实施瀛湖大道改造。(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张兆明

责任单位:市政处

17、继续实施“退公还公”,用三年左右时间整合腾退一批市、区机关单位公共资产,全部用于绿地、停车场、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市公产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绿化处

18、推进中心城市第二水源地建设,启动江南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容两厂(场)办

19、依法实施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停止江南建成区新的住宅开发项目土地交易和规划审批,停止江南城区除危房改造之外的私人建房审批,严控江南城区开发建设强度。(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领导:张晓强

责任单位:房产科、监察支队

20、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乱搭乱建。(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21、实施北环线项目。(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市棚改办

22、实施机场干线项目。(牵头单位:市机场办)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市棚改办

23、实施医养中心项目。(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

24、实施工人俱乐部项目。(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绿化处

25、实施体育运动场馆、青少年足球运动中心项目。(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

26、在机场、高铁站区域内规划建设客(货)运中心和专业市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27、统筹月河川道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和县城、重点镇、新型社区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以“三园两区”和“飞地经济园区”为支撑,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石泉、汉阴县城和恒口试验区为节点,加快月河川道区域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办

28、深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坚持“一镇一特色”,力促2个以上特色小(城)镇纳入国家支持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办

29、加快16个全国重点镇、1个省级示范镇、3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村镇办

30、加快4个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村镇办

31、探索建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相统筹,权力、责任、投入相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张兆明、段平安

责任单位:政办科、城建科、市容两场(厂)办、监察支队

32、依法治理道路交通、市场经营、市容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创建安康大道、高新大道、滨江大道、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大桥路、育才路8条文明示范街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33、加大“气化安康”“电能替代”力度,加快推进改电改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段平安、王贤良

责任单位:城建科、燃气办、墙改办

34、围绕建设汉江绿色生态廊道,坚持和完善“河长制”,推动全民和全社会参与水污染防治;加强汉江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和地下水资源、自备水源管理,实施月河整治和丹江三期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市容两场(厂)办

35、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稳定保持空气质量全省领先。(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绿化处、市容两场(厂)办、燃气办

36、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实施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及其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城镇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城镇老旧住房、农村危房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牵头领导:陶柏林

责任领导:段平安、张晓强

责任单位:城建科、房产科、村镇办、市房管局、市政处、燃气办

37、加快安中高新分校、市一小高新分校建设,实施安康中学改扩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38、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建设。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一校两中心”建设,争创省级示范高职学院。(牵头单位: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39、加快高新初级中学、高新幼儿园建设。(牵头单位:高新区)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0、实施汉滨高中、初中和枣阳小学等学校改扩建。(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1、推进市委党校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党校)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2、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建设。(牵头单位: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3、加快汉滨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4、建成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和中心医院、中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整合中医资源建设秦巴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5、加快汉江大剧院建设。(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6、加快香溪书院建设。力促院地共建力馆、西城文化广场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47、推进市体校提升改造;规划建设汉江全民健身长廊、市体育运动公园、银龙湾运动休闲中心、朝阳沟山地自行车赛道、瀛湖水上竞技运动设施及帆船赛艇基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绿化处、市容两厂(场)办

48、实施汉滨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牵头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任领导:何向发

责任单位:项目科、市政处、市棚改办

49、拟将香溪洞风景区改为香溪公园并免费向市民开放。(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责任领导:段平安

责任单位:城建科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对照任务,做好统筹安排,及时对任务做好细化分解,夯实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督导,对涉及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做到每项任务有部署、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全力抓好落实。对我局承担的重点任务,由各责任领导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在310日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措施、阶段性安排、完成时限等事项报政办科备案。对涉及我局配合落实的重点任务,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主动与各牵头单位联系,结合职能职责,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强化协作配合,主动服务作为,优化精减行政审批时限,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定期自查,每季度要据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于6309301215日前报政办科。

(三)加强督促检查。政办科、监察室将根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开展督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将全局通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