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7-09-01 14:49来源:本站原创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安康市中心城市损坏市政道路、公用设施和违规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2、承担安康市中心城市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3、承担安康市中心城市房产市场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4、承担安康市中心城市燃气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5、承担安康市中心城市建筑节能市场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
2016年,市城建监察支队坚持"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理念,严格违规案件查处程序,认真履行安康中心城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我们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安康市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房产市场、建筑节能、燃气安全、户外广告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控和查处,维护了城市建设秩序。全年共受理住建领域违规行为101件,做出行政处罚 9起(商品房违规预售2起、违规经营燃气5起、擅自挖占公共绿地1起、户外广告1起),行政整改72件,下达停止违法(章)通知65份、现场规范制止20余起。为改善安康中心城市市容市貌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城市创建和扶贫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城建监察支队隶属于安康市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总人数16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技岗位12名,工勤岗位1名。支队的财务管理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在职在岗人员14人;临聘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无)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队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城建监察支队2016年度总收入为:189490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717.00元,其它收入:301184.40元。
总支出:179986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654.72元,项目支出:3021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含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队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50378.2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8351.44元,公用经费支出:322026.83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5、“三公”经费等建设情况
2016年度支队执法车辆运行费用为:21687.03元,无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队通过政府采购部门审批,购置办公设备共计:30210元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无)
附件:(决算公开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