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造价站发布时间:2015-01-22 09:26来源:本站原创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正常秩序,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通知》(安住建字[2011]63号)文件精神,安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负责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登记和年度考核,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档案”。请在我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前到市造价管理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签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执业承诺书”。
联系人:薛炜 咨询电话:0915-3336352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执业承诺书(样本)
安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执业承诺书
在安康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康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二、我公司保证办理登记手续时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三、除我公司委托函中授权的负责人或我公司授权成立的分公司负责人以外,不允许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从事造价咨询工作;
四、我公司造价从业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工程造价政策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五、我公司将加强对本公司和分公司从业人员的监管,如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发生,我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明白卡
一、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来本市承揽工程项目时,到市造价站办理一次性或年度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下同)。
(一)《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安执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四)对在我市业务负责人的授权书;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执业承诺书;
(六)拟在安康市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在安康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提供: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拟在安康市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员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三、外省进陕承揽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取得由陕西省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后,方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四、已办理过登记手续的造价咨询企业,除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交上年度工作业绩和执业情况报告。
市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咨询企业提供的资料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