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5-01-04 17:21来源:本站原创 |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市住建局近期将对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及2014-2015年拟预售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情况。
二是房地产开发资格检查。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外省来安开发企业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备案情况。
三是房地产开发相关手续检查。按项目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进行建设。
四是房地产开发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转让开发项目行为。
五是销售现场公示情况。销售现场按照有关规定,明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商品预售许可证》、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表和商品房销售进度表等。
六是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检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包括内部认订、登记、选号等)、团购、会员证(卡)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预定款;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合同备案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制度,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否存在将在建工程抵押房屋再行出售的行为。
七是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情况及前期物业管理情况检查。
八是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情况检查。将未经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向业主交付使用;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未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九是项目绿线、节能、物业配套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