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义胤|石泉县发布时间:2014-05-12 09:59来源:本站原创 |
石泉县认真落实省市保障房点评会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精神,梳理矛盾,破解难题,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推进2000户棚改年度建设任务目标。
自2011年启动棚改工作以来,全县实施项目14个,将建设棚改房3994套32.7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 3.6亿多元,其中,2014年申报项目6个拟建棚改房1996套15.97万平方米,棚改房占住房保障总任务的31.3%。
在棚改过程中,极少数拆迁户漫天要价,无理要挟,恶意阻工导致建设不畅,进度滞缓。针对棚改老大难,石泉县采取系列举措合力推进。
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充分认识棚改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促进城镇建设的发展工程,对于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实现群众安居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县政府作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县长李启全深入一线,专题研究,亲自协调;分管领导把棚改放在心上,拿在手里,抓紧抓实。每个项目实施一名科级领导主抓,一名得力干部跟踪,相关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纪检监察督导考核的一套班子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职责,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棚改顺利推进。
学习先进,因地制宜,借鉴创新
认真学习西安市“四结合”经验,强力推进棚改建设:一是坚持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相结合。今后,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房建设的重点,其他房建开发项目一律停批限建。 二是坚持棚改与国企改制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盘活国有资产;三是坚持棚改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完善市政配套,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优质化,扩大覆盖面;四是坚持棚改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相结合,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调控房价波动。
兑现优惠,坚持原则性惠民生
棚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原则。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严把安全质量关,优先安排棚改用地,认真落实棚改建设相关规费优惠与基金减免,积极探索资金保障机制。精心包装项目,积极利用省保障房公司平台,争取国开行陕西分行专项贷款1.5亿元。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和谐征迁。进一步加强国家棚改政策宣传教育,规范征迁程序,明确补偿标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维护政策与法律的刚性权威与严肃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棚改宣传进社区,进住户,入心入脑,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要树立正气,端正舆论导向,对个别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恶意阻工的不法分子要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绝不能让恶人得利。
目前,14个棚改项目,正在有序实施扎实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