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保障办阳光小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公示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3-08-26 10:13来源:本站原创  
 

 

汉保办字〔20138

根据《汉阴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及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阳光小区首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汉保组字〔20122)有关要求,本次阳光小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所在社区初审,城关镇、县民政局复审、公示,现将83户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享受对象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5215501

公示期:201335日—2013319

在公示期内,对享受对象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县保障办反映举报,以便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县保障办举报电话:5215501

附:阳光小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阳光小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名单

南街社区(27)

黄丽娟 邱宝明 段义华 张凤琴 陈绪兵

吴瑞萍 刘新军 王凤琴 刘定莉 王兴平

尹春伦 兰祖贵 兰春红 张明顼 韩世荣

侯传武 杨克兰 赵恩全 郭秀梅

              黄毕菊 廖晓琴

西街社区(25)

张树富 余德琴 谢先芝 陈辉群 张小荣 温玉梅

陈先贵 刘其翠 李小荣 韩阳芝 张德兵 易世莲

蒲智辉 尹正全 陈先红 翁长爱 王志勇 邓吉庆

吴天明 蒲晓霞 雷再连

郭延贵

新城社区(7)

石明兰 沈兰凤 刘峰云 刘贵财 刘贵宝

沈兰慧

北街社区(24)

沈爱国 邓传军 张凤荣 殷正林 邓顺富

代宗华 邱日琴 刘友根 张建军 刘春艳

许世根 廖清秀 李垂莲 田保伦

许继珍 朱兴安 邓传富 余昌凤 黄秀琴 丁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