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房分配预售的通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3-08-26 10:10来源:本站原创  
 

 

为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地搞好紫阳县 “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的分配销售工作,根据中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紫阳县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紫政办发〔201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由县城投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紫阳县桥沟路,原工人俱乐部处。项目占地总面积3618平方米,共建设房屋1 29 层,建筑面积31456.81平方米;其中:设备用房及消防池11444.43平方米;商业用房3层建筑面积3922.38平方米;住宅用房25225,建筑面积26090平方米。

二、房屋相关审批手续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发证机关        

1     立项批准文件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紫发改投发(201150

2     用地批准书    紫阳县人民政府    紫政地发(201109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字第(2011013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紫建发(2011043

三、项目进度安排

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于201169日开工, 计划20121231日主体交工,201356日项目竣工交付使用。

四、房屋数据

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为商住两用住房,共29层,其中负1楼为设备用房和消防池,1-3楼为商业用房;4-28层为住宅用房,每层9套房屋,共有住宅225套,面积分摊情况详见测绘报告。

具体房屋套型面积为:

名称       户型       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       建筑面积

A       三室二厅两卫       119.80     23.80      143.60

B 三室二厅一卫       84.67      17.24      103.98

C 两室二厅一卫       70.40      13.99      81.39

D       三室二厅两卫       102.78    20.42      123.20

E 三室二厅两卫       97.53      19.38      116.91

F 三室二厅两卫       89.92      17.87      107.79

G       三室二厅一卫       86.59      17.21      103.80

J 四室二厅两卫       143.20    28.45      171.65

K       三室二厅一卫       100.78    20.02      120.80

五、预售价格

经综合测算,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住宅部分从第四层起价格为2600/平方米,每高一层增加10/平方米。

六、预售计划

本次申报预售的紫阳县“世纪大厦”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26090平方米,共有住宅225套;本次分配预售房屋计划于54日对外开始销售。

七、申购条件

2011年收录的限价商品房申购对象(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基础,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购买。

(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居住;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6740元以下的;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3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

(五)经核准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凭“进城落户卡”可以购买限价商品房。

(六)符合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教师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八、申购程序

(一)宣传动员。201254日至2012519日,在县电视台公布房源地址、价格、面积等基本情况,并在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房价将按楼号公布均价。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持下列资料,于201254日至518日到镇政府党政办填表申报,党政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给予受理,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党政办应当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或取消其申购资格:

1、《紫阳县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表》(在党政办领取);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人承诺其提交的《申请表》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无误的《紫阳县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承诺书》(在党政办领取)。

(三)审核。

1、初审。镇政府负责进行初审,并将报名审核结果于19日前在镇政府及镇政府网站公告栏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张榜公示期间设举报电话和投诉电子信箱,公示无异议后,以东木镇人民政府的名义统一汇总,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12527前将名单报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复审。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所有申购对象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电视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初步购买对象,报县政府进行审核,县政府审核通过后的对象即为为正式购买对象,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电视台进行第三次公布,并书面告知被确定的对象。

(四)、摇号。摇号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在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察局、申购家庭代表(不少于申购总数的10%)等人员参加。

申购家庭少于等于预售住房套数的,摇号只确定选房的顺序;申购家庭超过预售住房套数的,摇号产生申购人,申购人中号的顺序即为选房的顺序。

摇号完毕后,在电视、网站上公示摇号的具体结果,书面通知申购人,并将确定好的预售对象及其资料移交给县城投公司销售部,销售部负责按人、按价格进行预售。

本次未中号的人,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第二期限价商品住房建成后,不再走相关程序,直接参与摇号选房。

九、交款方式

参与摇号且中号的申请人3天内到县城投公司销售部签订购房合同,并领取交款通知书。根据房屋面积第一次预交其房款总额的30%;房屋工程量达到80%进行第二次交款,第二次交款必须达到总价款的80%,剩余20%房款在房屋竣工,领取房屋钥匙前一次性交清。购房者必须在县城投公司销售部发出通知7日内将房款足额交到销售专户,未按时如数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其购买资格自动转让顺延。限价商品房的购买方式为现金支付和按揭。鼓励现金方式购买,凡是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的,按所购买房产总价的2%给予购房者优惠。

十、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限价商品房分配销售工作的领导,东木镇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鹏任组长,镇长助理暴升华任副组长,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紫阳县限价商品房销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王成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按《紫阳县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915-4531001

电子邮箱:zydm@zydm.gov.cn

   

附件:东木镇限价商品房登记在册名单

 

 

 

 

附件:东木镇限价商品房登记在册名单

 

欧国元  刘志伦  吴成刚  程正献  王庆洪  曹义俊  刘尚涛

贾学龙      种满卫  康绍山  焦省碧  周庆华  曾忠刚

    蒋开东  刘全珍  梅韶山

——来自315日《安康日报》 紫阳县东木镇“十二五”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年度计划公示 共计18

 

朱小伟  赖延章  卢德军      洪皆菊  张帝慧  焦开安

张代兴  王伦顺      欧绪成  金明芝  谢小飞  倪昭俊

——来自紫阳县城建局今年限价商品房补录的名单 共计14

 

注:符合申购条件但没有登记在名单中的也可以申请登记,但不得购买本次限价房,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第二期限价商品住房建成后,不再走相关程序,直接参与摇号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