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多措并举,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作者: 张地杰|平利县发布时间:2013-05-06 08:56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平利县住建局根据平利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通知》(平政办发[2012]152号)及平利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11号文件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一是保证质量。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技术素质、安全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规范组织施工,严格要求持证上岗。企业必须建立完善可行的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输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产品质量。

二是切实推广。要求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工程、500㎡以上的单体砖混结构工程、新建住宅小区工程、主干道两旁所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都必须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否则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手续,进而保证商品混凝土的切实推广。

三是控制价格。价格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按期提供成本核算资料供县物价部门审核、住建局备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价格,以防止出现价格垄断。

四是违规处罚。要求县城建监察大队要加大城区街道及施工现场周围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处罚违规搅拌、占道堆放、违规运输商品混凝土和冲洗运输车辆等现象。

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将有序推动城乡建设、减少城乡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环境,进一步促进国家卫生和园林县城的高效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