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3-03-12 11:29来源:本站原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长安大学对“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316国道关庙至建民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316国道关庙至建民段)
建设项目概要:
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316国道关庙至建民段)是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城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十大建设项目之一。工程东起关庙汉江大桥北侧316国道处,由南向北下穿安康铁路货运东站,在宴沟附近分幅下穿在建西康二线宴沟大桥,经规划硫酸镍厂、劳动水库、阳晨养殖场、忠义小学、莲花水库,在岗岭处与高新大道南北向接线,下穿既有阳安铁路,西接安康大道高客站处,道路标准路幅40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9楼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212267
联系人:陈尚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82
电子信箱:liu-guiyi@163.com
联系人:刘贵毅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
建议,给出结论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道路建设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道路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道路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道路建成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道路建设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道路建设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3.11~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