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3-02-26 09:30来源:本站原创 |
为加强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确保中央资金发挥效益,及时掌握项目完成和进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决定对2011-2012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2013年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
核查范围为2011-2012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县城(县级市)项目必须与排水专项规划保持一致。
此次核查将采用资料核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核查以城市、县城(县级市,含重点镇项目)为单位,市、县建设和财政部门联合汇总整理本级2011、2012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设区市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联合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核查。现场核查以省上对设区市城市建设项目按年度建设计划数的20%进行抽查,每个设区市至少抽查2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