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作者: 杨谦|赵华斌发布时间:2012-11-16 10:18来源:本站原创  
 



 111314日,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第三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省发改委副总工程师程俊武及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领导参加督查。

检查组采取全面督察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安康市高新区、石泉县、紫阳县等县区进行了督察,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法对该市落实中省有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立项、土地供应、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分配使用、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检查组在肯定我市取得成绩的同时,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良好地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保障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抢抓历史机遇,上下同心,整体推进,市县同力,部门联动,全市统筹一盘棋,创新建设、分配和管理模式,截止201210月底,我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66.4959亿元,占省任务的100.08%;基本竣工25066套,占100.26%,现已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



为确保保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我市一是通过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政府划拨、产权置换、拆棚户建高楼等方式方法储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县区次年用地计划均在前一年的10月前全部落实;二是通过财政预算,优先将土地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并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止201210月,我市共争取中省补助投资近5亿元,自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3亿元;三是狠抓保障房信息平台建设,统筹安排110万元专项资金对政府信息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抽调和聘请专技人员,完成了8万多户300多万条各项信息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目前,设备已全部发放安装到位,出台了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四是以创建保障房“文明工地”全覆盖为抓手,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把设计、材料质量、质量检验等关口,让每一套住房成为质量合格、群众满意的“放心房”。建立了“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及工程质量终身制,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各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牌安装工作于5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受到了省政府、省住建厅领导的赞扬和肯定;五是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税费减免政策,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有关税费,大大降低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六是坚持“阳光分配”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依托省“五级”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市、县(区)、镇和社区住房保障信息全覆盖,杜绝“暗箱操作”。制订并颁布实施了《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把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各个关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予以处理。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制度化、人性化、阳光化分房协调统一。

此次活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牵头,并根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安排联合组织开展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参加督查,我市市政府秘书长赵良亭及有关市县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