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征收办组织召开《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讨论稿)研讨会

作者: 严涛发布时间:2012-10-25 09:31来源:本站原创  
 

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结合市情,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1023日下午,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在建设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讨论稿)研讨会,讨论并听取各相关部门及具体实施单位的修改意见。市住建局段平安副局长及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统征中心、市政处、区拆迁办、新城、江北、建民办事处等单位及各县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征收办李支斌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市征收办就起草《实施办法》的目的、依据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会议认为《实施办法》的及时制定十分有必要,对切实推动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效推进全市公共利益项目的进程,维护被征收人权益,规范和完善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依据和征收与补偿程序及标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与会人员对《实施办法》管理职责的划分、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职责界定、征收决定程序、征收补偿范围、标准和方式等相关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和详细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