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2-08-22 09:25来源:本站原创 |
一、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⑴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⑵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⑶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⑷承担中主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⑸指导全市城市建设;⑹指导全市村镇建设;⑺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⑻负责城市绿化工作;⑼负责和承担城市建设监察工作;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⑾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工地的认定管理工作;⑿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主要工作任务:
⑴以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为重点,大力实施民生保障工程;
⑵以拉大中心城市骨架、加快旧城改造和城镇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城乡统筹工程;
⑶以栽大树、建公园和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重点,大力实施大绿安康工程;
⑷以城市精细管理、市政环卫设施和市场停车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公共配套服务工程;
⑸以依法行政、行业作风和廉政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文明和谐工程。
201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奋斗目标是:全市城镇化率提高 3个百分点,达到40%;全市城镇基础设施投资达到40.8亿元,其中中心城市18亿元,县城14.8亿元,重点镇及集镇8亿元;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5600套(含租赁补贴3000套),竣工30000套;中心城市绿化投入2.06亿元,其中财政筹资1.33亿元(不含高新区),建设街心公园,实施大绿化,栽大树;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三、市住建局机关人员编制32人,内设政办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市监管与房改科、项目管理科、市容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中心等八个科室,运行经费实行财政预算管理。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情况。根据市住建局自身运行情况和市财政预算编制办法,公务费支出按人均3000元测算。
五、市住建局2012年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任务为1700万元,运行费用从完成任务中返还。支出预算数为261530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233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19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00元。
市住建局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备 注
项 目
预算数
备 注
一.财政拨款收入
2,615,303
一.基本预算支出
2,615,303
仅指财政安排部分;自筹安排部分填入下栏5、6
1.基本收入
2,615,303
1.人员经费支出
2,494,303
2.专项收入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000
含会议费
二、专项经费
二.其他资金收入
17,100,000
三、其他资金支出
17,100,000
1.行政事业收费收入
1.成本及税费
收费成本等
2.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2.按政策上解上级支出
3.投资分红收入
3.补助下级部门支出
4.存款利息收入
4.上解财政支出
17,100,000
5.上级部门直拨收入
(1)房租收入应上解部分
6.下级部门上解收入
(2)其他应上解部分
17,100,000
7.上年结余收入
5.弥补和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自筹安排部分
8.基金及附加收入
17,100,000
6.弥补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自筹安排部分
9.其他收入
100,000
7.项目预算支出
自筹安排部分
8.其他支出
自筹安排部分
部门收入总计
19,715,303
部门支出总计
19,715,303
市住建局2012年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
项 目
预 算 数
说 明
小 计
财政安排
自筹安排
一、人员经费
2,494,303
2,494,303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92,336
1,392,336
1.基本工资
451,489
451,489
含按月代发(或自发)工资的全部项目
i. 代发
451,489
451,489
ii.未代发
2.津贴补贴
640,800
640,800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640,800
640,800
ii.未代发
3.绩效工资
273,730
273,730
人事部门审批的绩效工资总量
i.代发
ii.未代发
273,730
273,730
4.年终一次性奖金
26,317
26,317
仅指行政在职人员(按12月份基本工资计算)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01,967
10,101,967
1.离退休费
419,314
419,314
含按月代发(或自发)工资的全部项目
i.代发
419,314
419,314
ii.未代发
2.离退休人员其他费用
8,728
8,728
含加发工资、活动经费、电话费等
3.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571,800
571,800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571,800
571,800
ii.未代发
4.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ii.未代发
5.降温费
24,840
24,840
年人均552
6.取暖费
38,350
38,350
年人均800元、950元、1100元
7.标准福利费
1,620
1,620
年人均36元
8.工会会费
5,395
5,395
年工资总额的2%(40%统一缴市总工会)
9.遗属补助
8,400
8,400
10.60年代精减人员补助
19,200
19,200
15.独生子女费
720
720
16.离休人员办公费
1,600
1,600
17.离休人员特需
2,000
2,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000
121,000
公用经费小计
121,000
121,000
1.标准公务费
96,000
60,000
2.会议费
25,000
25,000
3.业务费
36,000
36,000
基本支出合计
2,615,303
2,61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