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龙|石泉县发布时间:2012-08-16 09:19来源:本站原创 |
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石泉县始终坚持阳光操作,规范分配行为,做到“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六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分配政策公开。在县电视台及县政府、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网站等作为政策公开平台,同时印发《石泉县保障性住房政策解析》手册5000余份,全面向社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政策。
分配程序公开。保障房分配严格实行“三审三公示”制度,由社区、街道、县进行三级审核,并通过社区、街道、县住房保障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三次公示。并将《石泉县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流程》和《石泉县限价商品房限购条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网站进行公布,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做到申请、审批流程公开透明。
分配房源公开。对2012年新建项目、往年在建项目现场和已竣工房屋主体上设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牌,注明了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建设面积、建设单位、责任人等内容;自2008以来所有竣工的保障房主体或小区都安装“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志牌,在建项目都安装了临时性标志牌;对2011年度已竣工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就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套型面积和竣工套数等信息,分别在县政府、县住建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对2012年度实施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就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套型面积和开竣工时间、竣工套数等信息,分别在县政府、县住建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分配对象公开。对全县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将6505户住房保障对象2011至2015年度轮候名单于
分配过程公开。保障房分配的整个过程实行联审制度,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进行综合评定,严格规范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确保申请过程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在优先保障老弱病残的基础上,着手对今年即将竣工的廉租房、公租房房源进行编号,实行公开摇号分配。
分配结果公开。对已分配到实物房源和已获得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监管。完善纠错机制,堵塞漏洞,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截至目前,2008—2012年已竣工廉租房、公租房全部交付使用,2012年新增租赁补贴259户,清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80户,租赁补贴累计保障700户,发放补贴资金189.93万元。
同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等到现场对摇号、配租、配售过程进行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各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骗购骗租保障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