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2-06-06 08:30来源:本站原创 |
会议指出: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城市, 完成5%的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建设绿色生态安康;二是要抢抓机遇,积极创建绿色建筑,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让绿色建筑技术成果更多的惠及民生;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重点宣传建筑节能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和建筑节能给市民带来的现实利益,强化全民的建筑节能意识。有计划地对全市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工程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培训,增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继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知识。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绿色建筑培训工作;四是对已申报的绿色节能建筑项目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完善资料,确保验收成功;五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在完善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节能材料、产品、设备的认定、检测和公示制度等系列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高于节能设计标准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绿色节能建筑,将采取一系统奖励政策,引导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