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化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准确辨识,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陕西省《关于启用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的通知》通知要求 ,我市自4月28日专题会议以来,于5月20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在建项目已全部安装完毕,竣工项目已安装千余个,五月底将全面完成安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