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先  和谐搬迁

作者: 房管局发布时间:2012-04-09 14:48来源:本站原创  
 

 

印染厂棚户区有单元楼3栋、筒子楼2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住户317户,占地面积17亩。受当时历史条件影响,小区住房面积狭小、房屋设计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加之年久失修引起排水不畅、线路老化、楼体风化等安全隐患问题,导致小区脏乱差的现象比较突出,住户要求改造的愿望十分迫切。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市住建局主导,市房管局主抓。自20111020122月底,从宣传动员到拆除仅用4个月的时间就全面完成了搬迁任务,创下了我市单项搬迁安置工作的新纪录,实现了搬迁工作零投诉,成为我市和谐搬迁的典范,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个好的改造方案是和谐搬迁的关键因素。为将改造工作落到实处,指挥部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改造方案,确保搬迁工作的健康推进。一是坚持公共利益为先。指挥部本着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经数次修订并出台了有利于搬迁户的改造方案,得到了业主的充分认可。例如,按照3年的建设周期,一次性支付每户每月400600元的过度费用,并且规定如果工程延期将加倍支付过度费用;对于住户水、电、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按每户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对于经过室内装修的房屋,由估价机构评估作价补偿。在安置补偿方式上,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被搬迁人选择,其中产权置换在坚持11置换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安置房超出原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计算,即2600/平方米(限10层以下),超出3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优惠价计算,即4260/平方米。小区搬迁面积1.5万平方米,安置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开发企业在自身利益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让步,深受广大业主的欢迎。二是坚持灵活操作。针对印染厂的实际情况,指挥部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基本精神,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条例规定,对安置补偿程序进行了必要的简化和优化。在坚持依法搬迁和有情安置相结合的前提下,让民荣公司与业主进行平等协商,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与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确保广大搬迁户各种合法权益实现最大化,这样节省了搬迁时间,也加快了推进速度。三是坚持配套完善。按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小区以外的市政设施和道路建设任务由政府承担,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建设则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保证安置房具有优越的坐落位置、交通设施和入学就医条件。

——一个得力的业代会是和谐搬迁的内在动力。早在印染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前,小区群众就通过公开选举产生了一个代表广大住户利益的“业主代表委员会”(简称“业代会”),同时业代会根据工作需要,业代会成立了宣传组、政策组、补偿组和纪检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发挥能动作用,有力助推搬迁改造工作的实施。业代会的成员中大都是长期在小区居住的退休干部,以 柯玉胤、陈金满为代表的业委员组成人员,在住户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深受群众的拥护和信任。对下,他们能够吸收广大业主的意见,让每一位参与改造的业主都能从中得到实惠,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对上,能够及时反映住户的思想动态,帮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了沟通、联系、协调的重要作用。在搬迁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他们深入到每户家中做思想工作。当工作遇到重要障碍时,业代会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促使搬迁改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个负责的改造主体是和谐搬迁的先决条件。染厂棚户区改造工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方式进行改造,指挥部将毗邻的民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引入该项目。这家公司的4亩开发用地与印染厂相邻,前期也做过摸底调查工作,选择他们就能够有效解决搬迁安置和建设费用问题。为保证工作的连贯性,指挥部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报建手续、工程建设和搬迁安置等工作交给这家公司负责运作。民荣公司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从保障民生的角度予以安置补偿,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在楼盘规划设计上,用超前的眼光实施改造,建成后的小区容积率4.5,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停车位358个,完全是一个高档社区的建设标准,同时配置高中低三档户型和配建廉租房供广大住户选择,搬迁户十分满意。

——一个得力的领导机构是和谐搬迁的坚强核心。印染厂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市长陈明和主管副秘书长谢康曾多次听取汇报,研究方案;项目指挥长、市住建局局长唐志宏多次深入现场调研,确定工作思路;项目副指挥长、市房管局局长张晓强反复修订改造方案,经常同业代会和住户进行沟通和交流。指挥部成员杨谦、黄莹、鲁伟等同志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作风,克服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一鼓作气、迎难而上、加班加点工作,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立体式、全方位、高效率的保障服务,保证了搬迁工作得以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