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四项措施超额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作者: 陈龙|石泉县发布时间:2011-12-27 10:31来源:本站原创  
 

石泉县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责任副组长和副组长,县计划、财政、城建、国土、民政、房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保障性住房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新机制。一是全面实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名科级领导包抓、一个工作班子落实、一包到底。二是推行和落实“定人、定期、定责”机制,将全县28个项目细化落实到人头,实行一旬一汇报,半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对进度缓慢、行政不作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实行“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四是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建设工程企业和有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的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或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年内限制企业承接任务和资质升级、增项,禁止其承担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三、狠抓落实。一是科学制定《石泉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将保障性住房建28个项目落实到规划、供地、筹资、监督、审计、监管等部门17个责任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破解两大“难题”:在落实资金方面,将土地出让净收益10%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落实建设用地方面,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征统供,廉租房、公租房和经适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限价房建设用地由政府定价出让。三是在落实政策方面,在落实现行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凡涉及政府建设安置房、廉租住房、限价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凡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各种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

四、加强督查。一是督促项目进度,由项目责任单位和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抽调人员,安排到各个项目建设工地,实行全天候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施工环节检查,狠抓质量和安全,加强在建材、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420套,主体封顶或竣工1368套,1026套正负零以上,1026套基础施工。截至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5163套,竣工封顶3289套,主体施工1654套,基础施工220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00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143亿元,发放租赁补贴62055.86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