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 市容办发布时间:2011-11-28 15:34来源:本站原创  
 

   

“十二五”期间,我市争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7515.8万元,管网长度260.71公里。日前,中省已下达2011年污水管网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600万。为切实用好、管好这笔专项资金,强化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加快管网工程建设进度,1124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全市10县区住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及月河新区筹建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财政局宣读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的通知》,并就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住建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违规使用,必须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不得用于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或运行补助,对“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评价等弄虚作假的县区,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后续资金安排直至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市住建局对污水处理管网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县区住建(建设)部门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并完善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进度。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移交运营管理单位,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确保尽早发挥效益。同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文件、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等资料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会议要求各县住建(建设)局按时间要求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报送划拨本次专项资金所需材料,审核合格后再划拨今年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