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1-09-20 17:50来源:本站原创 |
同志们:
市双创办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安康城区加强机动车禁鸣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迅速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禁鸣工作反弹,巩固和加强禁鸣工作,减少和降低机动车鸣笛噪声污染,深化文明交通推进行动,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刚才,市双创办城管组组长李波宣读了市双创办、市交警支队关于巩固和加强禁止机动车在安康中心城区使用喇叭通告的通知,市政府办、区交警大队和运输公司、出租车公司代表进行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切实增强禁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市禁止机动车鸣笛,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象征。双创开展以来,市双创指挥部和双创办始终将城区机动车禁止鸣笛作为双创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于2008年11月启动了城区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安康城区机动车禁止使用喇叭的通告》、《禁鸣小常识》、《机动车禁鸣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在城区各主干道设置了9块大型交通警告标志牌和78块禁令标志牌,成立了整治组开展集中治理,在双创日常巡查检查和夜间巡查整治中也将机动车鸣笛作为重要整治内容,住建、交警部门积极完善主干道交通设施和标识,在部分路段实现人车分流,为禁鸣工作创造条件。交警部门通过宣传动员、教育纠违、严罚重管、办班培训等措施,促使禁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区机动车使用喇叭行为明显减少,鸣笛噪声污染得到控制。据统计,城区禁鸣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鸣笛车辆517起,交通运管部门共查处鸣笛客运车辆395起。但是,随着安康交通枢纽地位的日益凸显,不仅外来车辆大量涌入,而且全市机动车总量已超过29万辆,汽车总量超过6万辆,形成车流人流叠加之势,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机动车禁鸣工作面临的难度和困难不断加大,客观原因主要是城区道路狭窄、十字路口密集、道路设施不完善、人车混行,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市民、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差、素质低下,禁鸣工作取证难度大等,主观原因还是思想不够重视,宣传力度不大,执法管理不严,整治措施不力等,市区之间、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工作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在上下班高峰、十字路口、夜间鸣笛车辆多,突出表现为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渣土车、货运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乱鸣笛严重。这些问题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双创工作大局,市民意见大、反响强烈,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亲自过问,责成市双创办尽快予以整治。当前,也正值我市迎接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调研和考核验收的关键时期,禁鸣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省园的创建结果。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扭转和有效改变目前禁鸣工作反弹的被动局面,努力营造安静、祥和、和谐的城市环境,推动新一轮双创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扭住关键,迅速掀起禁鸣工作新高潮
机动车禁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方方面面,单一治理只能疲于应付,难以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必须坚持集中整治、源头治理、重拳出击、强力整治。市双创办会同市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巩固和加强禁止机动车在安康中心城区使用喇叭的通告》,明确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模范遵守,认真抓好落实,迅速掀起禁鸣整治工作新高潮。
一要强化宣传发动。机动车鸣笛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宣传工作不到位。交警部门要坚持在重点路段和十字路口进行设点宣传,散发禁鸣通告,放置禁鸣标识和禁鸣警示牌,出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营造浓厚禁鸣氛围。市级主流媒体要腾出版面,设置专栏、专题进行浓墨重彩的宣传报道。电视、手机短信、LED广告、出租车广告屏都要滚动播发禁鸣通告,力争使宣传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做到人人皆知、户户皆晓,迅速掀起社会舆论氛围高潮。在宣传方式上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组织,使群众乐于接受,产生认同。对鸣笛行为要公开曝光,深度揭批典型事例,强化舆论监督。各单位都要加强对司驾人员及干部职工禁鸣工作教育,使司驾人员和机关干部带头模范遵守禁鸣规定。
二要强化设施完善。要着力解决道路设施不完善、人车混行等实际问题,做到让路于民、还路于车,给市民和车辆创造良好的交通和通行条件,从而减少车辆鸣笛现象发生。住建、交警部门要对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红绿灯、隔离栏等设施进行维护完善,科学设置行人过街灯、斑马线、非机动车导流线、路口停车线等,对部分道路缺口、绿化带进行封闭隔离,人车实行物理隔离。在条件成熟的路段实行人车分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交警部门要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科学合理设置红绿灯和改进、调整红绿灯时间,保证交通畅通有序。交通运管部门要规划、设置好公交站点和出租车停靠点。
三要强化严管重罚。交警、运管、客(货)运公司等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对违反禁鸣规定的车辆,坚决做到从严、从快、从重处罚。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机动车禁鸣整治月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禁鸣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借鉴先进经验,克服取证难的困难,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车辆鸣笛进行强化管理,特别要加强十字路口和上下班高峰时期、夜间等时段的监管,对随意鸣笛的车辆加大惩戒打击力度,每周至少查处10起以上违反禁鸣规定的车辆。交通运管部门要结合打击“黑车”活动,坚持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班线、面的和运输车辆的管理,提高文明交通、文明行驶意识;要督促客(货)运公司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对违规鸣笛的司机进行处罚。交警、运管部门对查处的鸣笛司机,要罚其与交警一起进行为期三天的协勤。规划、城管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加强对建设工地渣土车辆的监管,对渣土车出现两次鸣笛的,进行扣车处理,并将渣土车辆禁鸣工作和建设工作文明施工捆绑起来,促使渣土车辆告别鸣笛、文明行驶。政法、公安、军分区等单位要加强警务制式车辆、运钞车辆、驻安部队等车辆的管理,教育司驾人员消除“优越感”和“特权感”,守法遵章行驶,对违规鸣笛的实施从严从重处罚。
四要强化教育培训。只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司驾人员文明交通素质,才是治理机动车鸣笛的治本之策。交警部门要对故意鸣笛、疯狂鸣笛或多次鸣笛的车辆驾驶人进行封闭办班,集中教育培训,促其改正,要将城区机动车禁鸣规定纳入机动车驾照申领和新车上牌培训考试内容,对违反禁鸣规定的驾驶员、车辆在驾照、机动车年检中实行强制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交通运管部门对违规鸣笛且性质恶劣的出租车、班线车、公交、面的和货运车司机实行办班培训,同时要督促客(货)运公司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和警鸣通告的培训,杜绝鸣笛现象发生。党政事企业单位和中省驻安单位的车辆或干部职工私家车辆故意违规鸣笛的,由交警部门对司机进行办班培训的同时,还要依据双创有关规定扣减违规鸣笛车辆和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相应的双创考核分值,情节严重的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禁鸣工作取得实效
机动车禁止鸣笛工作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力,齐抓共管,发动全社会和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共同努力,确保禁鸣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都要按照市双创办的要求,把禁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发挥禁鸣整治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实行定人、定路、定岗、定责,夯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确保禁鸣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中省驻安单位都要严格遵守禁鸣工作通告,立即落实,层层部署。各级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和公务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特别是警务、运钞、部队等“特权”车辆在禁鸣工作中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交警、运管及各有关部门必须抓好自身督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要到一线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双创办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办,整治月期间,每半月听取一次交警、运管禁鸣工作汇报,整治月结束后,每月听取一次禁鸣工作汇报,要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双创季度、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对工作不力、应付了事、管理失责、完成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实行双创一票否决,确保禁鸣工作收到实效。
三要加强机制建设。禁鸣工作是交通整治中的顽疾,不可能通过短时间整治来彻底消除,因为车辆鸣笛陋习极易反弹,稍有疏忽,就会前功尽弃,需要长期努力、持续努力。开展集中整治只是一个载体,通过载体继续推进工作经常化、持久化。因此,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有效办法和管用的措施,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措施,该坚持的要坚持,该完善的要完善,属于“看家本领”的坚决不能丢,要通过各种形式固定下来,把它变成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禁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善于查找工作规律,寻求对策,举一反三,不断提高禁鸣执法管理水平。
同志们,巩固和加强机动车禁鸣工作,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既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也是市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新一轮双创的重要内容。我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市民群众的热情支持,有大家的敬业奉献,我们一定能够全力打好机动车禁止鸣笛这场攻坚战,创造出更加和谐、文明、宁静、舒适的人居环境,为夺取省级园林城市的达标验收和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深入推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