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1-09-02 18:44来源:本站原创 |
张阳副厅长在听取石泉县就如何搞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汇报后,对石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出一套适合县域特点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在调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首先是摸清底数,要按照标准开展保障对象调查,准确统计保障对象的总数及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做到一次分配,逐年轮候,按期尽保。
据悉,石泉县在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公开登记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0元/人,中等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00元/人的标准,确定出廉租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就新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与石泉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性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