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1-09-01 08:17来源:本站原创  
 

记者从830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了加快全省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出台《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决定拿出2亿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县进行考核奖励。

我省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举全省之力,拿出巨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量前所未有,省上这次决定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奖励,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办法规定:对市级,设一等奖一个,奖励5000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000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1000万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十佳县(市、区),各奖励6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奖励给市级政府的资金,市级政府也可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县级政府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