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强|包力|镇坪县住建局发布时间:2011-06-22 15:19来源:本站原创 |
在城镇落户,从农民变成市民,对于许多农民来说,还存在着很多“顾虑”。
不过,这种“顾虑”即将打消。近日,旬阳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实施意见》,将打破城镇门槛,敞开“大门”喜迎农民进城落户定居。
“城门大开” 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农民进城落户为得是提高收入和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首先思考的是自己能不能进城?自己有没有条件进城?新出台的《意见》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放宽了进城落户的条件。
《意见》里规定,在城镇具有固定住所(含租房、购买商品房、自建房)的农民,有稳定生活来源或已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开办各类经济实体或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进城镇落户。
此外,已在旬阳就读的农村高中生、职业中学学生、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无“两地”的子女、新增农村籍退伍士兵、已用地未转非农民,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进城落户。
对享受陕南移民、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有条件的可直接办理进城落户。
“带地进城” 尊重农民的自由选择权
对进城落户的农民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进了城,老家的农田和宅基地怎么办?农田和宅基地被进城农民视为后退之路。
《意见》充分尊重了农民的自由选择权,推行“双选择、双放弃”原则,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可退出宅基地、承包地,也可继续保留或依法自主流转,“双放弃”不再是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农民可“带着土地”进城了。
《意见》还对自愿“双放弃”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做了明确的规定。对退出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的,每户享受3万元标准的一次性补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当年流转收益加农业直补的平均值以10年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退出宅基地设置3年过渡期,退出承包地设置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随时自愿申请退出,待整户退出并办理退出手续后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
此外,还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继续拥有原有的承包林地、退耕还林地、自留山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及相关补助。
“住有所居” 多途径解决农民进城住房
降低城镇“门槛”,住房是关键。
《意见》规定,进城落户农民,符合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可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城镇保障性住房;进城居住农民,可申请公共租赁房,也可申购城镇移民小区住房。全县每年提供200套以上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进城落户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
还规定,进城农民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首次购买面积在
农民在集镇、新型社区自建或联建住房的,属于保障性住房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民,举家进城落户的可享受陕南移民、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政策。
“业有所就” 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农民进了城,如何解决其就业问题呢?
《意见》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民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进城落户农民中的困难人员可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并给予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进城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合伙组织开办小型企业且属微利项目的,根据合伙人数、经营项目和还款能力可提供2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同城待遇” 完善进城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农民要进城,顾虑不会少:养老、就医、子女上学、参军等,对此,《意见》里也都给出了办法,以解决这些城市新居民的后顾之忧。
进城落户农民,按照城镇居民有关政策参加养老保险,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转移接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的,按其缴费总额10%给予为期3年的缴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险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
进城落户的农民,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为期3年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
进城落户的农民,可自愿选择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相关政策。
进城落户的农民,与城镇居民子女上学享受平等待遇。
进城落户的农民,给予一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执行农村生育政策规定;三年之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进城落户的农民子女参军服役享受城镇居民子女参军服役的同等待遇和政策。
《意见》还要求金融机构要开辟进城落户农民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住房、创业信贷优惠政策,提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