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0-12-15 10:42来源:本站原创 |
12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各县(区)长,县计划局长、财政局长、国土局长、城建局长、房管所长、省级重点乡镇长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常务副市长徐启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安利主持会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已开工建设廉租房1.2万套近60万平方米、公租房1000套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1.8万户。从今年起至2012年,我市将通过各种方式筹资建设廉租住房1.52万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0.47万户;新建经济适用房1.18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3万套、限价商品房2.7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6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4万户。
徐启方指出,保障性住房是事关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中、省加大住房保障投入的机遇,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这件暖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大事,确保顺利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徐启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一要明确任务,统筹规划。各县区、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和编制好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季度、半年、年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二要创新思路,突破难点。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统筹社会力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的同时,注意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三要分类推进,规范管理。要加快廉租房建设,扩大公共租赁房规模,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支持限价商品房建设。要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实施阳光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徐启方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群众的切实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过程规范有序、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切实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出实效。
副市长王安利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志宏就《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了说明,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