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0-11-15 08:39来源:本站原创  
 

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打好四季度节能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节能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
    建筑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制定有效措施,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健全节能设计审查制、施工图设计节能专项备案制、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制、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使新建建筑全面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处罚力度。节能设计未备案的工程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证,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未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同时要认真开展农村建筑节能试点示范,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努力完成省上下达的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对城市(含重点镇)景观照明及小区景观照明进行专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降低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杜绝彻夜长明。同事要做好照明能耗统计工作,对比能耗统计数据,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节能任务强化对办公用能的管理,加强教育,制定制度,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要采取强硬措施予以纠正。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产品,推广节能技术产品
    各县(区)要认真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支持产能过剩行业及高耗能落后设备、工艺的淘汰工作。对能耗大、技术工艺落后的18门以下的粘土砖轮窑要制定关停转产计划,逐年实施,实心粘土砖坚决不准进入施工工地。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应用、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等一批能形成直接节能效果的重点工程。对在建的节能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争取尽早投运见效。旬阳县、岚皋县要加强在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农村建筑节能示范重点项目的监管,确保节能措施到位,力争年底项目全面竣工,迎接省厅的验收。要加快太阳能光电应用、水源热泵等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要优先选用。
    四、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各县区要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加强对本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年底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各县(区)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对节能目标完成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的节能目标的县(区)给予通报,并不得参加年度综合考评评奖。目前未达到节能目标进度的县区,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紧抓好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