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管理办法》有望“升”为地方法规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0-10-14 09:23来源:本站原创  
 
 10月14日上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立法评估专家论证会,希望将现有《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黄怀宝,法工委主任赵建纲,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副巡视员李官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张阳副厅长、李肈峨总工程师、法规处、墙改办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席了论证会,论证会有李肇娥主持。新型墙体材料具有节土、节能、利废、轻质等特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利于保护土地、节约资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水平。
    会上张阳副厅长就《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管理办法》执行以来有关情况和立法调研情况做了简要汇报。他回顾说,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自1993年起步,但发展较慢,2000年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管理办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步入快速发展轨道,该规定的实施,提高了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加快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规范了墙体材料市场的监督管理。  张阳副厅长还提出,随着全省工作的扎实推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出现了墙体材料中仍有近50%是实心粘土砖,“禁实”和新型墙材推广的任务依然艰巨;新型墙材企业仍然规模偏小、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质量不稳;目前生产的新型墙材的节能效果不高;管理和执法存在较多问题等一些现有《办法》无法全面规范的问题,因此将现有《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为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立法提供基础素材和理论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办法》进行了立法评估和调研,了解《办法》颁布十年来实施的效果情况,查找经验和不足,同时多次邀请专家、召集各地市管理部门和新墙体材料企业座谈会,提取了意见。
    对新型墙材的范围和概念界定、省内墙材现状及存在问题、市县管理机构设定、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及管理情况、更好的发展推广新型墙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等问题是论证会上专家们讨论的焦点,对此专家们各抒己见,均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新《办法》法规化必将对规范墙材市场,推动全省墙材革新,建筑节能产生积极影响。”会后专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