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到位 措施得力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0-09-19 14:32来源:本站原创  
 

汉滨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
指导到位 措施得力

    为切实做好7.18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汉滨区在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坚持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方法,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迅速启动了农村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对市上下达的首批农村倒房重建户开工率达到29%;、危房加固户开工率达到30%。重灾村的大竹园七堰村,已经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以及建房户型选定及建房户建房的申报、审批等工作。配套的水厂和河堤恢复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汉滨区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精心组织灾民住房重建工作,汉滨区买行了区级领导包联、区直部门包抓和村企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每名区级领导、对应一个包抓的乡镇,每个区直部门和每个规模企业分别对应一个帮扶村,对灾民住房重建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了灾民建房责任状,确保倒房户家家有结对,户户有人帮,工作中做到“六包”,即包帮助规划选址、包筹集备料、包协调施工、包搞好全程服务、包倒房户搬进新居、包倒房户安全过冬,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灾后恢复重建措施不力、工作迟缓的乡镇办,在年度日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政策。根据《安康市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康市7.18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损毁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出台了《汉滨区关于7.18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汉滨区7。18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方案》,对建房对象确定、重建方式、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建房对象申报程序、建房标准、建房时间、建房保障措施及区直单位部门职责等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各乡镇在确定建房对象过程中,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摸清底子,明确重点。为了摸清底子,核实灾情,在乡镇办事处上报的基础上,八月中下旬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1 0个工作组,抽调40名干部,由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带队,分赴全区4 5个乡镇办事处查灾核灾,认定灾害损失及倒房户实际数据,并要求区乡两级都要建立灾民倒房户台,怅和花名册,对倒房尸按照“三无户”、五保户、低保户等顺序分类排队,锁定重点,落实责任,逐户制定方案,确保如期建成。
       四是科学规划,选址安全。对集中安置点,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突出“三靠近”的选址原则,即靠近集镇、靠近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靠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便利的地方。经过认真调研,初步确定区上帮扶的1 0个集中安置点,正在进行整体规划和评估,9月下旬将全面开工。对分散建房户,由乡镇负责,帮助建房户做好安全选址,坚决避开沟口、河道、断层、陡坡等危险区,确保新建民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