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直管公房资产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作者: 张晓强发布时间:2010-08-02 14:50来源:本站原创  
 
建立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居的惠民之举,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也是改善住房结构,完善住房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下,安康中心城市的廉租住房建设,应立足于盘活直管公房资产,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程,尽快让一大批最低收入阶层真正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
一、直管公房的基本情况
城区直管公房现有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总占地100多亩,房屋使用面积58397.7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57977.8平方米,营业用房面积419.9平方米。
直管公房分成套公房和平房两部分,共计1627套(间)。成套公房主要分布在果园小区、兴安小区、静宁小区和党校新村等4个小区,共计1159套,占公房总数的71%。其中50平方米以下住房有717套;50平方米至60平方米的住房有309套;60平方米以上住房有133套。另外,还有468套(间)的平房分布在城区的背街小巷,居住面积全部在50平方米以下。
直管公房现有住户1627户,居住人口约7千余人。按住户结构分:1983年洪灾以后因修建河堤和拓宽城市道路的拆迁户有273户,约1100人;低保户451户,1800人;原下放农村返城居民111户,500人;其他住户300户,1200多人。(不含1998年以来静宁、兴安、果园等小区已出售的成套直管公房中的492户,约2000人)。按住房结构分:居住砖混结构成套公房的有794户,居住简易楼房的有365户,居住平房的有468户。按住户收入结构分:最低收入家庭有451户,有正常收入来源的163户,退休职工325户,无固定收入来源靠打零工或摆摊设点谋生的住户688户。
直管公房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承担着政府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职责。目前,存量直管公房中有833户、3.6万平方米的公房属危旧公房,已超过使用年限,其中有450余户属于最低收入家庭,无法正常交纳房租。直管公房年收入130万元,而每年支出管理和维修费用高达190万元,公房养护入不敷出。因此,盘活直管公房资产,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十分必要,迫在眉睫。
二、廉租房建设的基本原则
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以廉租房政策为依据,以处置和改造为基本手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保障弱势群体住房,确保国有资产保量增值。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四坚持”、“三结合”。“四坚持”,即:坚持规划引领、美化城市的原则;坚持盘活资产、筹集资金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先安置过度、后搬迁的原则。“三个结合”,即:廉租房建设与危旧公房改造相结合,与中心城市新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相结合,与旧城建造、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廉租住房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廉租房建设的基本途径
按照《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城区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建设要实行“改、建、管”相结合,本着“宜住则住,宜商则商”的指导思想,以增加廉租房房源为龙头,以妥善安置低保户为基点,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基础,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商业用房,落实廉租住房管养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保障作用。具体通过“建、减、售、清、购、补”等措施,使直管公房中的廉租房成为解决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
(一)建:即新建一批廉租住房。主要是对党校新村、五星街、东大街、大南街等11处危旧公房进行改造建设,其占地面积为1.1万平方米,房屋面积9954平方米,涉及现有住户404户,计划新建房屋41133平方米,其中新建廉租房15栋,建筑面积29101万平方米,总套数526套。除安置原有404户公房住户外,还可向社会解决122户的廉租住户的住房问题。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幢,计2898平方米,商品房1幢,计2592平方米,营业用房6542平方米,完成总投资3084.9万元。
(二)减:即租金核减。对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承租户,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租金减免。目前,直管公房住户中有451户低保户属租金核减户对象,应按有关政策予以租金核减。
(三)售:即出售一批公有住房,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对果园、兴安、静宁等小区剩余成套公房484套,面积2.1万平方米,根据原安市(1998)24号文件和安市公资委字(1998)1号文件标准,予以出售。二是对姚家巷、丁字街等37处零星分散、结构陈旧、交通不畅、不具备改造或开发的残缺平房予以处置。三是对竹集街27号占地3259平方米地产公开竞价拍卖。四是对规划建设的党校新村1号楼和北城壕街商品楼予以出售。以上四项之和共可筹集资金1828.8万元,专项用于直管公房中廉租房的建设和维修。
(四)清:即清理整顿直管公房。直管公房的主要职责是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但是,从1983年洪灾过后至今,直管公房的住户类型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住户已经不符合公房安置的条件。因此,要成立有纪检、监察、房改和房产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合清房领导小组,对那些已经有了私房还多处占房,以及转租直管公房牟取利益的问题进行清理。通过清理整顿,将腾空的公房作为廉租房的房源,用于安置低保户。同时,对已经入住廉租房的住户,要严格执行《安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年度定期审核其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动情况。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停止租金核减,或收回廉租房或以市场价出租。
(五)购:即政府收购住房作为廉租房进行实物配租。一是开发企业代建,然后由政府收购;二是由政府出资收购行政事业单位腾空的旧住房和社会上出售的旧住房作为廉租房。
(六)补:即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的城市低保户,在直管公房廉租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政策和补贴标准提供住房租赁补贴。
通过上述六条途径,未来三年,在直管公房中共解决廉租住房对象1250户,实现政府在直管公房中确定的廉租住房对象保障目标。
四、廉租房建设的基本政策
(一)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的住房需求,是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今后3-5年时间里,要将廉租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实施步伐。一是对条件成熟的改造和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应特事特办,从快审批,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原住户的回迁安置。二是优化外部环境。鉴于直管公房中信访遗留问题较多、四邻关系复杂,内部权属争议以及与周边单位联建等问题,在直管公房廉租房建设中会产生大量的信访和协调问题,相关部门应通配合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制定配套政策。新建廉租房的管理纳入城区直管公房的统一管理之中。为进一步完善直管公房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直管公房管理中的租赁关系、权属权关和调配关系,应尽快出台《安康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二)落实廉租房建设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廉租住房建设中涉及的收费共有13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经营性收费6项。按照有关规定,应零税率计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建工程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墙改费、统筹费、质监费、定额编管费、垃圾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设计费、地勘费、图纸审查费、沉降观测费、监理、垃圾清运费等经经营收费减半征收。水电抄表到户涉及的费用,相关部门只收取材料费。消防审查等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
(三)建立廉租房养护管理机制。将廉租房建设中新增的商业性用房,作为城区房管所成本管理和养护的经费保障渠道,全部对外出租,收益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按预算拨付,专项用于廉租房成本管理和维护,以减轻财政供济压力。
(四)切实解决廉租房的资金投入问题。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土地出让金按规定提取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直管公房出售和残值处理资金。以上的拼盘资金应足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三年”规划和施工进度及时拨付,以确保廉租房工程规划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直管公房改造建设的基本效益
利用直管公房改造建设廉租住房,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以人为本理念,符合人民群众意愿,是一举多得之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社会效益上讲,它落实了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了最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问题,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从环境效益上讲:改善了城市环境,消除了危旧直管公房脏、乱、差面貌,提升了江南城区的品位。从经济效益上讲,通过处置、改造和建设,排除了833户,3.6万平方米的危房,减少了维修费用支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可新增住房526套,新增面积41000平方米,新增营业用房6000平方米,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