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城建局执行“一法两例”不放松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5-07-03 08:09来源:本站原创  
 
近年来,为扩大城市规模,加快镇坪发展,镇坪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例”)办事,关爱群众,依靠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例”。
    一是迅速落实政策。该局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文件精神。在日常办理报建工程项目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前,严格查验其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合格书,不达标准,坚决不予以办理报建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以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要求各监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施工监理方案,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图纸和建筑节能标准搞好工程监理,切实把好材料准入关,把建筑节能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对2008年1月1日后通过审查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建筑节能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是否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选用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性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有无质检报告、是否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测、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程、标准;2010年“陕西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计划中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并就检查中存在的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未全面普及、极少数工程选用的外墙保温体系不成熟等问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搞好建筑节能的宣传工作,完善相关的政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