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建城发[2016]95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组织环保、水利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水体进行了逐一排查,经排查,目前我市辖区内未发现黑臭水体,如有发现请告知我局,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915-3336929。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