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6-03-29 15:39来源:本站原创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根据市双创办《关于印按发安康市2016年创森创园目标任务的通知》(安创指发〔2016〕2号文件,经局党委研究,现将2016年局系统创森创园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2016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冲刺迎验年,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评价标准要求,对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坚持“两岸促续建、江南攻难点、江北上水平、周边扩面积、以市带县区、绿化进万家”的工作思路,围绕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五大体系,狠抓规划落实城周森林屏障、城市园林绿化、森林生态廊道、村镇森林建设、山地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林经济发展、森林文化体系、全民义务植树等十大工程建设,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全民动手、全社会共抓绿化造林,确保全面完成创森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考核验收。2016年创园工作要紧密结合创森需要,突出抓好中心城区、九县城、二十六个重点镇的绿化美化,按要求完成上述部位增加绿量任务,确保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达标;突出抓好各类园林县城、园林单位和绿化示范户建设,汉阴、石泉、平利三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宁陕、岚皋两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省级初验,紫阳、白河、旬阳、镇坪四县加快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步伐,各级单位开展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各镇、村开展园林镇村、美丽乡村建设,十县区同步开展绿化示范户建设、并培育集中连片的绿化示范户群落,汇聚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创森创园活动,掀起创森创园新的高潮。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局政办和创建办要采取日常督查、明查暗访、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办法,依据《安康市双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康市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各单位科室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考核奖惩。
安康市住建局2016年创森创园工作目标任务
一、创森创园共性任务
各单位完成年度绿化帮扶任务,积极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生态文化活动,在单位网站开辟创森专题专栏,开展创森宣传。督促、组织、指导本系统、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单位和居住区活动,倡导推广建筑物阳台、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动员群众广泛开展认建、认养、认管公共绿地活动。
二、创森创园重点任务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说明》编纂工作。
责任部门:城建科
责任人:吕 杨
完成时间:2016年5月底
2、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全面完成中心城区689公顷的城市森林建设任务,同时督促各县区完成857公顷的城市森林建设任务和2157公顷的场镇森林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城建科
责任人:吕 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3、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园林县城、园林镇村、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指导汉阴、石泉、平利三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命名,指导宁陕、岚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省级初审,指导紫阳、镇坪、旬阳、白河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对2008年至2014年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进行全面复查。
责任部门:城建科
责任人:吕 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4、完成东坝防洪堤堤顶绿化、江滩公园二期、历史博物馆绿化、汉江公园绿化提升、藏一角广场绿化项目扫尾工程。推进滨江三期景观工程、沿江路绿化项目,启动实施江滩公园三期、西郊公园、新罗寺公园、西坝防洪堤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三横两纵”城市精细化建设。推进金州路、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启动南环快速干道综合提升。
责任部门:城建科 市政处 绿化处 项目组
责任人: 吕 杨 张汉军 陈安成 陈安成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5、组织中心城区大型电子屏幕开展创森公益宣传。
责任部门:市容两厂办
责任人: 李杰伟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6、加强城区绿化管护,对城区所有缺株死苗及时进行补植补栽,加强城市桶装树管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制度,对城区侵绿、占绿、毁绿和商户门前人为造成绿化苗木死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城建科 绿化处 监察支队
责任人: 吕 杨 陈安成 汪金升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