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预算公开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6-03-31 16:12来源:本站原创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人员编制 39 ,其中:行政编制28 ,事业编制:11 ;离退休人员17 ;内设七个机构,分别为政办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项目管理科和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所属单位基本情况:下属单位8个,分别为安康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安康市市政管理处、安康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安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安康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安康市房产管理局、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和安康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317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3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4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公(廉)租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公(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拟定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

4、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中心城市公(廉)租房管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5、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政策和规章;负责中心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及发证工作;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市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创建审核上报和保护、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编制燃气行业规划,拟定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燃气行业监管和指导县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文体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市城镇无害化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指导、监管工作;

11、负责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2、负责城市绿化工作,负责中心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工作,负责绿化园林企业资质管理和审核工作;

13、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绿化、房地产、天燃气、建筑节能、市容管理等执法监察工作;

1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项目、城市维护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15、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及绿色建筑评价标示的申报和评审验收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工作思路和要点

2016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省城市工作会议和市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棚户区片区开发为突破,以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全力加快“四个城建”的实施,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与内涵,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学习型廉洁高效团队”,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安康、实现全市“十三五”良好开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6年工作要点:

1、切实抓好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2、抢抓机遇,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陕南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打造“秦巴明珠”,加快重点项目、两场(厂)建设、“气化安康”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4、程建设,力促“四个城建”再上新台阶;

5、以问题为导向,狠抓交通秩序的治理、市场改造和城市综合能力的提升工作,破解停车难,交通拥堵,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等问题,着力提升城市内涵;

6、去库存、防风险,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批复,2016年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收入合计3112.32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889.55万元,专项收入15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1207.77万元;预算支出合计3112.32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90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74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7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5万元。2、其他支出1207.77万元。

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3.1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预算减少,减少原因是进一步积极配合公车制度改革,严格公车改革政策,严控公车使用及日常维修审批。(注:“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附:点击下载以下表单

12016年部门基本情况表

2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8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2016年专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