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规划局发布时间:2018-09-10 16:49来源:本站原创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三)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康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各项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制定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政策,指导、审查全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编制,并对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管辖范围内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整制度。
(六)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验收、预算、决算、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等工作;负责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实施。
(七)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或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工作;负责预算和使用管理人防经费。
(九)负责制定全市城市防空袭预案;组织开展全市人防行业宣传、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
(十)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城市规划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工作。
(十二)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督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测绘资质和地图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市场交易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承担中心城市中省驻安和市直单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人防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施工、勘察、测绘、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含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七)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缴使用工作。
(十八)指导安康城市规划协会、建筑业协会、建筑学会等学术社团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分区安排的其他工作和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负责地震台网管理与运行维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震观测环境和监测设施的保护;组织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震情跟踪、异常核查;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二十三)负责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及安康城区160平方公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及审查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的资格验证和备案登记;负责对全市防震减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县区地震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工作;检查全市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指导农村建房和村镇公共设施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民居建设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总体要求是:抓好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省重点跟踪指导考核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5.542亿元;抓好县区(域)12个副中心镇建设,完成投资13.058亿元。帮扶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8户以上;培育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法人单位10户;培育新增规上工程技术法人单位2户;开工建设北环线PPP工程。招商引资6000万元。开展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方案(大纲)省级专家评审;完成《安康市中心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中心城市4—5个重要节点、区域城市设计;完成月河川道220平方公里1:2000航空测图。北环线工程开工建设二期一标段(岗岭沟立交至熊家湾段)、二期三标段(下穿铁路段),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完成汉江大剧院主体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及舞台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年度投资2.4亿元。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禁止批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新批建人防工程3万平方米;新增人防工程竣工面积1万平方米。抗震设防备案率95%以上;创建5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处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做好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0个;落实建筑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抓好中心城市违法建设执法工作,配合汉滨区政府抓好“两违”管控;指导汉滨区政府做好城东新区、五里园区规划。围绕“疏解江南”,做好规划管控,出台《安康中心城市江南城区规划管控暂行办法》,促进中心城市北迁。信访事项办结率98%;完成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工作;完成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完成全市重点镇规划建设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部门。本部门的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局属6个财政决算单位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郊规划所、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市地震局,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32人;实有人员156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1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10988.07万元,比上年增长26%,支出13401.33万元,比上年增长44%,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局属单位增加,人员增多。同时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工资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年度目标任务增加,完成的城市规划等投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1099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8.26万元,其他收入489.8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13401.3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721.5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43万元,其他支出262.3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08.26万元,比上年增长26%,支出11489.63万元,比上年增长39%,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局属单位增加,人员增多。同时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工资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年度目标任务增加,完成的城市规划投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9.6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886.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5万元,其他支出195.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0.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43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0.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6.46万元,其中水电及物业管理费54.85万元,差旅费25.90万元,劳务费188.42万元,办公费用15.31万元,其他维修(护)费、租赁费等等121.9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年初结转3000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300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77万元,比上年增长9.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9万元,比上年增长26.82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正确理解“三公经费”的含义,将各项支出如实统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9万元,实际拥有车辆20辆,主要是执法车辆及人民防空信息车辆等。
公务接待费13.77万元,年度接待55批次,1500人。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出国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4.58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21.26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3.23万元,比上年减少45.39万元。机关管理日趋规范,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57.82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2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两套。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3、地震监测:是指在地震发生前后,对地震前兆异常和地震活动的监视、测量。专业的地震台站和一些群测点,用监测仪器,如水位仪、地震仪、电磁波测量仪等,用来监测地震微观前兆信息。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