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3-17 15:55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链接:http://zjj.ankang.gov.cn/Content-2233730.html

    

    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

    根据《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9〕13号)十四条、二十条规定,四级、暂定资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开发主管部门审批,四级资质延续条件由设区的市开发主管部门具体制定。
    二、《细则》制定的主要依据
    《细则》主要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9〕13号)和陕西省住建厅《关于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128号)。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分22条,主要内容有:起草背景、法律依据、审批职责、申请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资质管理规定等。
    四、《细则》印发的目的意义
    出台《细则》主要目的是规范暂定、四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明确准入条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主体的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细则》主要规范的行为和对象
    《细则》所称开发企业是指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